赔偿项目选择
基本信息
受害人年龄 伤残等级 户籍类型城市农村
上海市(区县)(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参考标准)
上海市(区县)(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
医疗费
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它
=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按以下标准计算
固定收入元/天x误工天数
=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人员无收入
=
交通费
交通费元/次x往返次数
=
住宿费
住宿费元/天x住宿天数
=
住院伙食补助费
伙食费元/天x住院天数
=
营养费
营养费
=
鉴定费
鉴定费
=
残疾赔偿金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x伤残赔偿指数%
=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年龄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
÷扶养人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
=
精神损害抚慰金
抚慰金
=
损害赔偿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