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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拍 卖
被执行人
杨志凌
,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委托中介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评估,并经摇号,已选定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案号
(2019)沪01执510号
被执行人
杨志凌
被执行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2号楼1305号
执行标的金额(元)
231243256
申请执行人
拍卖机构
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62039812;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425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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