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人:
近日,接最高法院明传通知,请承接在办案件的各管理人,于本周内(11月25日前)务必完成债务人信息的补录和公开工作。有关补录情况将纳入管理人考核。
操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高院民二庭及案件承办法官联系。
高院民二庭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