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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法院“放水养鱼”执行 民营企业“如鱼得水”复苏
[2019-01-16]     来源:上海法治报2019年1月16日B3版

 

 

上海普陀法院 贺天牧 上海法治报 王川

日前,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普陀法院)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养殖公司)实际困难,主动放弃强拍举措,采取“放水养鱼”执行模式,通过寻找新资方抵押担保、引导资金支持发展及协调当地政府配合三步走,成功实现重组并促成各方达成执行和解,使得企业、债权人、当地牧民的利益都得到较好保障。

 

民企无力偿还债务被强制执行

阿全创立养殖公司,经过十多年的苦心经营,养殖公司在内蒙古当地颇具规模。3年前,辽宁一家食品销售公司老板向阿全大力推荐雪牛养殖项目:“你只管养殖和生产,销售包在我们身上!”

得知此言,阿全对雪牛养殖产生了兴趣。经过市场调查,阿全觉得其中大有商机,于是将自己正生产的项目全部改成养殖雪牛。不仅如此,为扩大经营规模,他还号召当地几百牧民共同参与投资和养殖。阿全将雪牛牛犊配发给参与投资的牧民,约定等牛长大后,自己负责回收。

为满足资金需求,阿全将厂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此外,还以“扩大动物饲养规模”“增加动物屠宰生产量”所需为由向好友阿明分别借款300万元、28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期限和利息,并约定养殖公司作为担保方对借款和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不料,一年后,食品销售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关闭,养殖公司断了销路,阿全不再收购牧民养殖的雪牛。当地牧民纷纷报警,没多久,阿全就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阿明向上海普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全和养殖公司返还580万元借款及支付相应利息,法院经依法审理后支持了阿明诉请。因养殖公司无力偿还债务,阿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放弃强拍谋划重组

在诉前保全依法冻结了养殖公司账户和土地的基础上,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周建远赴内蒙古对养殖公司的全部厂房和设备作了查封。

虽然养殖公司厂房设备的资产规模达数千万元,但由于上述财产难以变现,如何兑现申请执行人阿明的胜诉权益?周建发现,这些资产已全作银行抵押,如进入强制拍卖程序,变现后将优先偿还银行数千万元债务,不但阿明的债权难以实现,还会造成养殖公司几百名员工失业。

执行法官周建在深入了解养殖公司现状后,有了进一步发现,养殖公司曾被评为内蒙古十佳助农企业、扶贫企业,并多次受到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的表扬,在当地拥有较大品牌价值,且具有一定影响力,周建法官据此大胆设想,养殖公司应有较大资产重组的潜力。

为了求证养殖公司重组的可能,周建法官前往当地政府,可喜的是,得到了明确答案,当地政府正在为养殖公司资产重组寻求出路!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并经申请人阿明同意,周建法官决定暂缓对养殖公司财产进行强制拍卖,推进养殖公司重组。

 

“三步走”实现“放水养鱼”

重组的前提是先寻到新资方。在当地政府推荐下,当地一家颇具实力的大型企业有意做重组的新资方。执行法官和该大型企业负责人围绕重组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最终达成共识。

找到了新资方,下一步是得到银行放贷。周建法官又前往长期与养殖公司合作的银行,由于阿全被警方带走导致企业信用受损,加上前期还有部分贷款没还清,银行起初并不愿意对养殖公司提供新贷款。

周建法官向银行详细介绍了重组方案并作了大量工作后,银行同意参与养殖公司的重组计划。经过审核担保方资质,银行正式为养殖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养殖牛犊是当地大部分牧民的重要经济来源,养殖公司曾一度被牧民视为“扶贫牛”。因阿全投资失败,给牧民带来了经济损失,不少牧民请求政府变卖厂房来追回当年养牛的本钱。

为了解决该问题,在得到银行放贷后,执行法官周建再次冒着寒冬深入牧区,与当地政府一起向牧民表示:“以前是先养牛再给钱,现在是先拿钱再养殖。而且,新的生产经营不仅会产生收益,还会偿还你们之前的损失。”

听到此言,牧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纷纷表示期待养殖公司重新营业,重新收购他们养殖的牛犊。

 

执行和解促恢复生产

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前,养殖公司资产重组顺利进行,当地政府、银行、新资方相关负责人和养殖公司新法定代表人至上海普陀法院商谈执行和解方案。养殖公司新法定代表人承诺分三年偿付申请人债权,由新资方作担保,银行给予贷款帮助,阿明则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厂房设备的查封,帮助养殖公司恢复生产。

新运营模式下的养殖公司仅运营一个月,便产生了较好的效益,资金周转顺畅后,先将300万元偿付阿明。养殖公司新法定代表人高兴地对执行法官周建说:“现在养殖公司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员工鼓足干劲,参与养殖的牧民收入增加明显,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感谢法官的帮助,我们有信心在3年时间里偿还所有借款。”

 

法官说法>>>

主动跨前,保障民营企业健康成长

上海普陀法院在执行本案中,坚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成长的原则,树立平等保护理念,想民企所想、急民企所急。

本案中,被执行人的企业厂房和设备估值数千万元,但被执行人企业已将厂房和设备作了银行抵押,一旦强拍,申请执行人利益可能得不到保障。

经过深入了解,执行法官看到了被执行人企业曾经的辉煌业绩和荣誉,在权衡利弊后,决定利用被执行人企业自身品牌价值助其重组“复活”,经过长达数月的努力和协调,最终促成双方执行和解,让当地民营企业充分涌流发展,逐渐恢复了活力。企业、债权人、当地牧民的利益都有了较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