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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执行评估报告书——郭志强
[2019-05-20]

(2018)沪0112执6777号

郭志强:
    本院受理上海西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你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付款义务,依法委托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在上海市闵行区罗锦路42号属你所有的财产(厨房设备、桌子等)进行评估,已作出评估价值为13447元的评估报告书。郭志强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同时向你送达(拍卖、变卖)执行裁定书,未申请重新评估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闵行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