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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执行通知(黄长师)
[2020-04-03]

(2020)沪0117执2329号

黄长师:
    因你未履行(2019)沪01民终13747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已向本院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后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如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决定书,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扣留、提取、拍卖、变卖等裁定书,以及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书,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