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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执行通知书等-许振清,管永春
[2020-11-25]

(2020)沪0117执7253号

许振清,管永春:
    因你未履行(2020)沪0117民初4164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汤兴涌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后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如: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决定书,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扣留、提取、拍卖、变卖等裁定书,以及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书,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