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海高院刑庭和执行局召集一中、二中、三中、浦东、松江、青浦、静安、黄浦、闵行法院刑事条线和执行条线的副院长、庭局长就非法集资案件被告人退赔责任问题开展研讨。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祥青出席。会议对非法集资案件中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被告人民事责任的构成、被告人民事责任的分层承担、被告人违法所得的查明、裁判文书的表述、系列案件的协调、被执行人基本权利保障等问题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