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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各支部积极开展“学习邹碧华、岗位建新功”活动情况
[2018-09-12]

市高院《关于在全市法院持续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实施意见》通知下发后,二中院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学习邹碧华、岗位建新功”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学碧华、找差距、补短板、建新功”主题,结合“办好案、服好务、改好革、建好队”的工作目标,深刻挖掘诠释邹碧华精神对新时代法院建设的重大意义,探讨形成新时代“邹碧华式领导干部”“邹碧华式好法官、好干部”要求和标准。

一、重温碧华事迹,感悟精神力量。各庭室党支部组织干警重温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感受典型的精神力量。民二庭党支部书记倪知良带领大家重温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民一庭蒋晓燕副庭长在组织生活会中回顾了与邹碧华同志生前交往的点点滴滴,对邹碧华同志在岗位上追求卓越、在学习上孜孜不倦的精神十分敬佩,令在座干警为之动容;行政庭孔平协理员带领大家重新学习了《邹碧华传》、《法治燃灯者》等书籍章节,重温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并回忆与邹碧华同志生前交往的片断。各庭党支部组织干警重温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深刻领会邹碧华精神,切身感受榜样力量,进而对“找差距、补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习碧华精神,领会时代意义。深入学习研讨邹碧华先进精神,对于更好地发挥典型在工作中的激励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各党支部在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挖掘其在法院中的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申审庭费鸣庭长要求全庭干警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落实的内生动力,克服困难,提升审判质效管理、加强司法服务保障能力。研究室朱川副主任提出要把对邹碧华同志的学习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各庭党支部组织对于在工作中如何实践才称得上是“邹碧华式领导干部”“邹碧华式好法官、好干部”也进行了讨论。民一庭顾慧忠庭长指出一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二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三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敢于担当的创新精神。审监庭忻贤麟庭长提出继承弘扬邹碧华精神,需要在思想上要高标准、严要求,过好组织生活;在工作学习上要深挖掘、常总结,把好案件质量关;在生活作风上要清正廉洁、勤勉务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探讨具体标准,明确价值导向。先进典型的感召不是抽象的,而是生动具体的。为了更好地学习内化邹碧华精神,将邹碧华精神落实到实处,各党支部还组织对“邹碧华式领导干部”“邹碧华式好法官、好干部”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进行讨论研究。民一庭赵俊审判长提出作为审判长要发挥带头作用,加强合议庭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法官助理董娟子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提出要学习邹碧华同志甘于奉献的精神,找好自己的定位,在工作中要敢啃硬骨头;潘喆认为作为“新人”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对自己严格要求,追求每天进步,将书记员工作做细做好。行政庭李金刚副庭长就如何学习邹碧华的优秀品格,如何成为一名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向全庭干警深入解读了邹碧华精神的思想内涵;马浩方审判长认为应当努力学习邹碧华同志勇于担当、公正为民的司法情怀以及严于律己、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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