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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院与苏州中院合作完成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协作协议签订后首个跨域立案
[2021-01-25]

2020年年末,上海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与苏州中院、嘉兴中院院长共同签订了《上海二中院 江苏苏州中院 浙江嘉兴中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此后,上海二中院立案庭组建了三地中院及辖区法院“沪苏嘉诉服协作微信群”,积极推进跨域立案、跨域诉服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近日,一名原告代理律师向上海二中院立案庭申请发起苏州法院跨域立案。上海二中院与苏州中院立案庭进行了对接,由专门负责跨域立案的同志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认为该案应由苏州中院下辖的昆山法院管辖。随后,收发中心将纸质起诉材料转化为电子材料;由跨域立案专员迅速通过联络机制,与昆山法院立案庭取得联系,并进行无纸化材料移送。昆山法院立案庭经在线审查后于第一时间登记立案,并向当事人推送了立案信息。

本案系长三角一体化司法协作协议签订后上海二中院发起的首件跨域立案,充分体现了三地法院主动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跨域司法协作的发展理念;同时,也有效减少了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奔波异地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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