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2018.10-2021.9)》,这是上海高院第二次发布涉“一带一路”典型案例。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上海高院海事及海商庭庭长王珊,上海高院商事庭副庭长毛海波出席新闻发布会。会上,上海高院对典型案例的发布背景和相关情况作通报,并就域外法查明、涉外仲裁等问题答记者问。上海高院法治宣传处处长、新闻发言人李则立主持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是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发布会的第三场。
新闻发布会上,上海高院发布典型案例传递司法规则指引。三年前,上海高院发布首批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三年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上海法院也涌现出更多能够反映“一带一路”建设进入新阶段的典型案例。上海高院从中筛选8起较有代表性的案例集中发布,以期借助案例向全社会传递司法规则指引的信息,为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上发布的8起典型案例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的多个方面,包括所有权确认、买卖合同、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中止支付保函项下款项、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等案件类型。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上海法院对疑难复杂问题作出了清晰的法律回应,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司法需求给出了积极的政策反馈,体现了支持涉外仲裁、尊重国际规则、履行国际义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共同价值导向,以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个人间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国际交往原则,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加强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经贸投资争议以及多元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仲裁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优化国家营商环境、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是推动“一带一路”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共赢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上海法院积极拓展渠道,深化组织协作,支持涉外仲裁发展,促进仲裁在推进“一带一路”法治环境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201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设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工作室,该院自贸试验区法庭还分别与高等院校及仲裁、调解、外国法查明、翻译、公证等领域14家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促进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上海海事法院深化与海事仲裁机构、经贸商事调解组织的委托调解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搭建诉讼、仲裁和调解有效衔接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2020年联合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首次由外籍调解员成功解决一起跨境纠纷,探索国际化多元纠纷解决新路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合作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迄今已成功调解多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大成产业气体株式会社等诉普莱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案,系上海首例在涉外合同中约定由第三方的外国仲裁机构在上海仲裁的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法院作出支持性裁定,为促进我国涉外商事合同纠纷仲裁的国际化又迈出了新的脚步。
拓宽查明渠道提高外国法适用能力。涉及“一带一路”国家的境外事实与证据查证不便,各国法律体系差异巨大且查明困难,已成为困扰涉“一带一路”案件审理的一大难题。对此,上海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权利,整合各方资源,拓宽外国法查明渠道,提高外国法适用能力。
继2014年上海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签订合作纪要,构建上海法院委托该校查明域外法律规范的机制后,2020年,上海海事法院又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签订外国法查明专项合作协议,开发建立了覆盖世界主要航运国家海事海商法律的外国法检索平台,制定了外国法查明统一委托工作规则,明确委托流程、手续办理、查明时限等,在多起案件中成功查明墨西哥、希腊、巴西等国家法律,顺利推进案件审理进程。例如,在招商局物流集团上海奉贤有限公司诉温特图尔发动机股份公司等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中,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相关约定以及多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性质分别查明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并据此对案件作出准确裁判,依法平等保护了各国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上海高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案例的示范效应,激励和引导上海各级法院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司法水平,进一步营造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良好法治环境。
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2018.10-202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