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执行公告
执行公告——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等——上海浩联实业有限公司,陈王申,陈东斌
[2021-01-28]

(2021)沪0117执892号

上海浩联实业有限公司,陈王申,陈东斌:
    
因你未履行(2020)沪0117民初373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嘉兴云族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后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如,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决定书,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扣留、提取、拍卖、变卖等裁定书,以及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书,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8日
您是第549013181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