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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执行评估报告书——上海嗨驿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野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巧梅
[2021-04-14]

(2020)沪0107执3215号

上海嗨驿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野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巧梅:
    本院受理优盈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嗨驿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野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巧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优盈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嗨驿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野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巧梅判决书,依法委托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四辆房车进行评估,已作出沪大宏评报字(2021)第2060号评估报告书。本评估报告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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