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欣,女,汉族,上海市人,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上海市总工会“周欣司法为民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是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模范法官。她曾荣立上海法院个人一等功3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上海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感动上海年度人物提名奖”“上海法院优秀法官”“上海法院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等荣誉称号。她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十五年如一日奋斗在重大刑事案件审判第一线,勤奋敬业、开拓进取,以过硬的司法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真诚的为民情怀和清廉的职业操守,生动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捍卫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广大人民群众亲切地称她为“欣法官”。
秉公办案、严谨细致,她是公正司法的先进模范
周欣自1999年底担任法官以来,截至2019年12月,共担任主审及审判长审理刑事案件1800余件,结案率达到100%,且审判质量和效率名列前茅。她勇挑重担,曾先后审理上海首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首例向境外组织贩卖毒品半成品并传授制毒犯罪方法案等一批首例新类型案件;被告人林某某在境外故意杀人案、虞某某等人合同诈骗巨额资金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大案要案;杨某某合同诈骗无罪抗诉案、赵某某等人故意案人发回重审案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她的办案事迹多次被上海电视台、《文汇报》《解放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最高院相关调研小组曾在旁听周欣担任审判长主持的庭审后,分别用“切切实实感受到了上海法院法官的素质和水平”“法官办案特别规范”等评语充分予以肯定。
心系群众、春风化雨,她是为民司法的先进模范
周欣办案刚柔并济,情理法兼容,努力追求三个效果的统一。周欣坚持依法调解,并把“耐心、真心、热心、恒心、细心”的五心工作方法融入调解工作,她善于深挖案件背后的是非恩怨,全面化解双方的矛盾冲突。多年来,她主审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6年1月周欣法官工作室成立四年来,她带领工作室坚持普法工作服务审判大局、紧贴群众需求,共进社区、学校、企业、部队进行法治授课、法律咨询六十余场;以每周一期的频率在所在法院及CCTV今日说法、上海法治报、上海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等公众号推出 “欣法官在线” “欣法官带你看庭审” “欣法官讲法” “欣说法”系列普法栏目,并汇编成书,公开出版。她带领工作室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联手全国模范调解员冯红梅的红梅调解工作室、全国人大代表朱国萍的萍聚工作室、上海市先进工作者张雅玉的雅玉党群工作事务所等多家基层社会组织,积极提供“法律惠民”服务。她带领工作室积极参与联建点全国人大虹桥街道基层立法点的立法建议工作,为《民法总则》等多部法律的修订建议献策。她带领工作室采用多元化化解的方法,成功化解了多起重大涉诉信访难案。如今,“欣法官”及周欣法官工作室已经成为深受人民群众认可的司法为民优质品牌。
开拓进取、悉心传承,她是司法改革中的先进模范
周欣严格对标对表司法改革对员额法官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司法能力,她积极响应“院庭长办案”机制,抢办难案、繁案,认真参加每一起疑难刑事案件的专业法官会议并充分发表意见;主动参与类罪办案规范的制订以及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中类罪证据标准制订等;她刻苦钻研法学理论,在不断的办案积累、研究与总结中,丰富审判经验、提升审判技巧。她制作的裁判文书多次在上海法院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主持的庭审多次被评为“上海法院示范庭审”,并在《案件聚集》《庭审纪实》等电视栏目播出;撰写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认定中的若干问题》等多篇论文与案例分析先后发表在《人民司法》《法制日报》《青少年犯罪研究》《刑事审判参考》《上海审判实践》等国家级、省市级刊物上。
周欣认真履行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协助正职庭长带领审判庭制订大要案审理实施细则、积极实践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审判团队建设等改革具体工作。她连续多年被所在法院评为十佳审判长、所带合议庭荣立上海法院集体二等功、所在审判庭也荣立上海法院集体一等功。
周欣还充分发挥模范法官的示范引领作用、悉心传授审判经验。她先后受聘担任上海法官学院兼职教师、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导师。她还把周欣工作室作为培养广大青年干警工作能力、引领青年干警积极投身司法改革的基地。近年来,经她带教的多名青年法官、法官助理已经成为审判工作中的骨干力量;工作室的多名青年志愿者也在最高法院、市高院组织的各项审判业务评比中获奖。
无私奉献、宁静淡泊,她是廉洁司法的先进模范
周欣牢记对党和人民作出的承诺,把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审判事业紧密结合,她以执着的信念和坚韧的毅力始终默默坚守在重大刑事审判工作第一线,她重视廉政教育学习、坚持审判工作原则,注重司法文明形象,严格规范自己与所在团队的审判作风与审判纪律,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来,从未办过“人情案”“关系案”,从未接受过当事人或律师的任何吃请送礼,真正做到了慎独、慎微。
尽责履职、充满激情,她是做好党群桥梁的先进模范
周欣是党的十九大代表,她尽责履行党代表职责,积极宣讲十九大精神,先后到政法系统、市级机关、党校、街道社区、产业园区、企业、学校等宣讲32场,并根据最高法院要求制作了“欣法官宣讲十九大精神”的视频,上传到了最高院学习网站供广大法官学习;她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联系审判工作实际,为多家市区级单位做主题宣讲10余场;她还积极参加市区街道三级党建组织举办的“重温入党誓言”“重访红色印记”“十九大代表谈初心”等各种主题党建活动,倡导广大党员群众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岗位建功。她对党代表工作充满激情,真正起到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