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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法院★卫志强

卫志强,男,19707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奉贤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科副科长,执行团队负责人,先后荣立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三次、还被授予“上海法院办案标兵”、上海法院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十佳执行法官、奉贤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一、 拥护党的领导,不忘初心守信仰。

卫志强同志政治思想觉悟高,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坚守法治信仰。作为一名党员,他不忘初心,时刻牢记执政为民,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法官,因此他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 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出实效。

卫志强同志办案认真细致,讲究执行策略,他带领的团队落实24小时备勤制度,随时及时开展执行活动。2016年至今,个人累计办理执行案件2500余件,执限内结案100%,司法拘留“老赖”20余人次,促使70余件难案、要案执结,到位金额超过8000万元。他还积极承担执行团队负责人责任,其团队办理的案件多次被解放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不久前的深夜,发现了一名隐匿已久的被执行人信息,他连夜带领团队成员,在本区的一家酒店将其抓获,到位金额290余万元。

三、 勇挑执行重担,一心为民树权威。

针对执行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件难度不断增加的情况,卫志强同志经常指导执行团队干警全力开展各类执行工作,对一些强制腾退案件、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疑难杂案,他反复研究、分析,寻找突破口,使得案件得以有效执结。在一组涉及近30余名被执行人的强制搬离案件执行过程中,他经过详尽调查,制作周密预案,积极争取当地有关机关支持,果断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妥善执结了案件。此外,他还指导执行组干警,依法快速执结了一起涉及数千平米房产搬迁的排除妨碍案件,有效树立了执行公信。

三、 立足区域实际,善意执行为民生。

对于目前无法偿还债务但仍有生产能力且产品有市场的企业被执行人,卫志强同志在用足必要执行措施的情况下,采取“放水养鱼”的“生道执行”策略,通过生产自救提高被执行人偿债能力。在一起涉及40余名追索工资的劳动者和10余名其他债权人的案件中,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外籍人士且已离境不归。他带领团队,果断采取“生道执行”策略,在绝大部分申请人支持下,依法做好财产的评估清点、做好被执行人的日常监管,由职工进行生产自救。经过5个多月,全部职工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获得清偿,在维护稳定的同时,保障了区域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建设大局。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以“生道执行化僵局”为题对此案作了专题报道,上海法治报、上观新闻等媒体也有该案的正面报道。近期另一起涉及9家法院、60多个申请执行人、近2亿元债务的系列案件,卫志强同志则采用善意执行的理念,花了近两年的时间,使得所有的债权人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当地政府得到了近年纳税千万元的企业入住,原来经营失败的企业得以全身而退,当地的多家相关企业得到了稳定的发展,真正优化了当地的营商环境。

四、 深入基层村居,耐心友善赢口碑。

奉贤地处远郊,村、居矛盾较多,且往往涉及婚约财产纠纷、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如果一味采取强制措施,反而会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这类案件,他深入基层,主动与当地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执行督解员联系,倾听当事人心声,了解具体情况,找出问题症结,促使村、居矛盾纠纷有效执结。

卫志强同志谦虚好学,不断进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保持着对公正的执着追求;他以诚挚的爱,诠释着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公平正义、司法为民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中,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应具备的思想觉悟和优秀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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