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海事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及铁路运输法院研究室(办公室),本院相关部门:

近日,最高法院下发通知,发布了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等5件案例(指导案例65-69),并要求各地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现将最高法院的通知予以转发,望全市法院认真学习领会和把握指导性案例的精神实质和价值,切实发挥其对审判实践的指导作用。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pdf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