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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等
[2018-10-23]

(2017)沪72执418号

浙江勤丰海运有限公司、江苏勤丰船业有限公司、浙江勤丰船业有限公司、梁景法、梁茶清、王卫军、陈敬航、吴明昌、应友邦、应有正:
    
本院在执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你们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陈敬航、吴明昌、应友邦、应有正的执行已结束,三门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浙江勤丰船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现向你们送达(2017)沪72执418号之四、之五号执行裁定书,向浙江勤丰海运有限公司、江苏勤丰船业有限公司、浙江勤丰船业有限公司、梁景法、梁茶清、王卫军送达限制消费令。


上海海事法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