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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法院反映疫情背景下涉校外培训机构案件执行中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0-11-18]

  去年12月以来,宝山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涉校外培训机构案件31批近300起案件,执行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培训机构多涉嫌套路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增多。在疫情背景下,涉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学晚,收入锐减,无力承担教职工工资、场地租金等支出,故选择一跑了事,通过更换法定代表人、股东、减资等套路逃债。二是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多无财产可供执行。培训机构场地大都是租赁的,注册资本较少,即使引导当事人追究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和动辄几十万的学费相比,也是杯水车薪。一旦人去楼空,法院穷尽调查措施,亦很难发现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三是校外培训机构普遍缺乏教育培训资质,无办学许可证。绝大部分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也多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业务,以此躲避监管开展教育培训。四是监管责任不明,缺乏有效监管。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的费用仍是常态,培训费用监管难以有效落实。经营者跑路后,改头换面继续违规从业现象仍旧屡禁不止。

针对以上问题,宝山法院建议从四个方面加强防范: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加强对跑路的培训机构的甄别,对部分以非法占有培训费用为目的的培训机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威慑。二是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及运营账户的日常监管,必要时要求其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及时在政府、教育网站上公布相关办学信息,强制要求培训机构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师资力量在机构内显眼位置予以张贴,以便家长鉴别监督。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压缩活动空间。跑路的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多系挂名,多存在经营管理失范、资产混同等情形,执行程序中要加强对实际控制人、直接负责人的查证。通过对实际控制人、直接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拘留等措施,打破执行僵局。四是家长应加强风险意识,提高鉴别能力。家长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要擦亮双眼,不要盲目听从宣传,应优先选择具有办学资质且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连锁机构。尽量避免一次缴纳较长时间的培训费用。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维权。(宝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