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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召开上海法院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
[2021-10-20]

 

 

 

 

 

1018日,市高院召开上海法院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贯彻落实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法院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研究部署上海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市高院部分党组成员、院领导,中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市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高院主会场参加;各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各院分会场参加。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今年上海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任务。全市法院正确认识本次改革试点的定位,增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推进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加快成立工作专班,紧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安排,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抓好全流程、全链条的试点任务落实工作。注重精准施策,处理好立即施行与持续推进、改革试点与审判质效、试点实施与配套制度的关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严格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沟通协调,注重试点管理,做好成果转化,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市高院副院长陈昶解读了最高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和《上海法院关于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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