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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制 出 境
    被执行人德阳康成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柏盛远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案号  (2025)沪0105执1975号
 被执行人  德阳康成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路与北泉路交汇处1幢
 执行标的金额(元)  1263279.86
 申请执行人  贝朗爱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长宁区人民法院  5257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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