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执行信息
限 制 出 境
    被执行人刘兵,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案号  (2025)沪0110执127号
 被执行人  刘兵
 被执行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沾益直街93号501室
 执行标的金额(元)  1000000
 申请执行人  上海睿置城市概念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杨浦区人民法院  35124588
【关闭窗口】
您是第1166948183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