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2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促进消费的工作举措实施情况,发布典型案例。本场新闻发布会是奋力推进上海法院工作现代化系列发布会的第30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余冬爱通报相关情况。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丁晓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法官龚平作为典型案例承办人代表出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法治宣传处(新闻中心)处长张海鹃主持新闻发布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助推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在上海司法领域落实落地,今年年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两个方案实施以来,上海各级法院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加大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力度,服务保障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1月至11月,上海法院共审结一审劳动合同纠纷21743件,同比上升64.79%。其中,因劳动合同解除引发的纠纷占比达到63.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这类案件呈现当事人复合诉请增多、群体性纠纷明显增多、新类型新情况不断涌现等特点,具体表现为追索劳动报酬、加班费、赔偿金等多重诉请叠加,群体性纠纷多集中在餐饮行业、零售批发行业、人力资源行业等中小微企业领域,新业态用工中算法规则产生的劳动者用工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新类型问题引发关切,等等。
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上海法院注重建立健全劳动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机制,推进诉源治理。比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建立“三庭五位”调裁立审执平台,将劳动人事争议通过基层调解、劳动仲裁、起诉立案、诉讼裁判、强制执行一站式全流程闭环处理,促进区域内劳动纠纷快速化解,将司法服务向社会治理前端延伸。坚持依法保护和促进发展并重,助推稳岗就业。一方面妥善处理涉及患病职工、工伤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纠纷;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国家保就业保生产、复工复产等政策,依法支持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缓交社保费等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多渠道就业、新业态用工,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充分激发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用工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的强大潜力。
龚平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由她审理的“孕期女工被辞退案”。在这起案件中,公司以女员工在职期间多个工作日出勤不满8小时构成事实早退、早退次数已达员工手册规定的严重违纪程度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人民法院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仔细查阅双方提供的证据后认为,员工手册对早退的定义并不明晰,公司此前也从未就早退问题向劳动者提出异议,从保护“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依法判决支持了女职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请。龚平表示,就业是民生之本,面对劳企纠纷,平衡双方利益、公正审判是我们法院人的责任,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能为稳定就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闻发布会通报,在促进消费方面,2023年1月至11月,上海法院共审结一审消费类案件79309件,同比上升46.54%。这类案件呈现数量激增、类型集中、新型消费业态纠纷逐步显现等特点。主要表现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和餐饮服务合同纠纷增幅均超过100%,涉及健身、教育培训等行业的服务合同纠纷占全部案件数量的75%,新零售业态、共享经济、新个体经济领域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增多,等等。
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上海法院重视维护公平诚信高效的消费市场秩序,一方面坚持多方协同,构建消费争议多元解决大格局;另一方面坚持数字赋能,推进数字化治理。助力培育新型消费,针对预付式消费、新业态消费、跨境消费等不同领域,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白皮书等方式,提供精准司法保障。积极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创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完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衔接机制,积极发挥民事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效果,放大公益诉讼示范效应。
丁晓华在发布会上介绍了由她承办的上海法院首例因桶装饮用水安全问题引发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霉菌桶装水公益诉讼案”。在这起案件中,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追责功能,遏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守护食品安全底线。丁晓华表示,本案判决警示包装饮用水生产经营者要始终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把关生产环节,确保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让消费者喝上放心水。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上海法院还精选了十个典型案例进行发布。余冬爱介绍,这十个典型案例有五个涉及“稳就业”,五个涉及“促消费”,涵盖多元共治、特殊劳动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关乎就业、消费的各个重点领域。
比如,“试用期违法解除恢复劳动关系案”中,用人单位在无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的情况下,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人民法院释法析理,通过判决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劳动者恢复期工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和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利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又如,“健身房变更私教拒绝退课退款案”中,健身公司因约定的私教离职给消费者更换新的教练,人民法院支持消费者退课退款的主张。本案属于典型的预付式消费,明确了在健身服务消费中原教练离职情况下,健身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对于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应当取得消费者的同意,有助于推动预付式消费市场有序发展。
王光贤表示,上海法院将继续发挥劳动、消费纠纷审判职能作用,以小案例诠释大道理,用公正裁判传递司法的温度和正确的导向,扎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消费的司法保障工作,努力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