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沪0114破4号
2020年9月7日,本院根据上海梵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上海凡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称,经清收,目前债务人仅有资产55,101元,本案已发生破产费用132,050.07元,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根据管理人的接管和调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5月22日裁定宣告上海凡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上海凡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