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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董美利,张锋,上海聚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宏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古文光
[2023-11-20]

(2023)沪0106民初30802号

董美利,张锋,上海聚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宏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古文光:
    本院受理吴笙,李小都,李燕娜,李川,李燕平诉董美利,张锋,上海聚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宏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古文光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康定路1111号本院第十六法庭(分部新审判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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