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送达公告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灿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11-11]

(2025)沪0112民初37531号

上海灿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裘俐敏诉张敏、上海灿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19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浦江第二法庭(闵行区浦锦路15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闵行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1日
关闭页面
您是第1052101676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