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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叶文杰
[2026-01-08]

(2025)沪0112民初36290号

叶文杰:
    本院受理李克海诉叶文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6年3月23日下午13时45分在本院梅陇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闵行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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