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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姚建盛
[2026-01-16]

(2025)沪0112民初46631号

上海八骏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姚建盛诉上海八骏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6年3月17日9时00分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浦江人民法庭(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路15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闵行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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