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官当如邹碧华

 

  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他在朋友圈发的最后一条内容是,“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他,是一名学者型的法官,二十余年精于法律。他,是一名法院的管理者,知识渊博;他,是一名乐观主义者,他认为,每个人都是历史,中国司法的进步有赖于每个人的参与。他,就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
  选择法律—一场美丽的意外
  邹碧华介绍,当时填报大学志愿时,他对经济比较感兴趣便填报了北大世界经济,而世界经济边上写了个经济法,邹碧华当时误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的方法,以为经济法和世界经济是一类的。直到拿到通知书,上面写着“北京大学法律系”,他才知道自己选择了法律。就是这样,邹碧华阴差阳错地进入了法律界。
  从事法律—一个有人文关怀的法官
  毕业后,邹碧华从基层实习书记员做起,勤勤恳恳一直做到一名法官。而人文关怀和职业素养始终是他的标杆。
  有一次,一位深圳的老律师到上海来开庭。那个老律师在法庭上要找一份证据材料,翻来翻去翻不到,急得满头大汗。邹碧华对他说,“××律师,请你坐下来,慢慢找,相信大家都会等着你,你不用着急。”结果,老律师坐下来不到一分钟就把材料找到了,如释重负。开完庭后,老律师在其他人签笔录的间隙,对邹碧华说:“我在全国各地开了很多庭,在上海第一次感受到法官这么好!”。
  邹碧华还是一个普通法官时,遇到过不少案子。比如有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法庭上最激烈的就是,你敢判我离婚,我就把手指头砍下来,而另一方就说,你敢判不离,我马上就跳楼。这时法官就面临着双方情绪极度激烈的冲突状态,这也是职业里所要承受的。邹碧华说,“当你下定决心把职业变成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后,就会想要用这个理想或追求来指引你,觉得这个是为理想付出的代价,你就不会觉得接待当事人是难以忍受的东西,因为这是你本来就应该承受的。”
  2011年,他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许多法院作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
  执着法律—教育后人与学习他人
  事业有成后,邹碧华并没有满足于自己的成就,他时刻不忘教育后人以及学习他人。
  邹碧华平时既要处理法院工作,又要带一定数量硕士生、博士生。他认为,对于硕士生、博士生来说,导师已经不是单纯的知识教育,而更多的是思维的启迪,老师也没有必要每天监督学生,重要的还是引导。他说:我会让我的学生学会如何做自己的学习规划,所以我一开始就会让他们把学习计划制定好并交给我,我会督促他们看看是否完成计划。
  而在司法鉴定中心担任研究员时,他在网上看到一本书,与他的博士论文题目相同。于是打电话给资料中心一个资料员让她帮我查一下,她回复说只有Georgetown大学图书馆有一本。在得知邹碧华很快就要回国后,她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去把书借给邹碧华,连饭都没顾得上吃。邹碧华说:一个人如何对待自己的职业,如何将你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做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的成功和获得认可往往取决于你对事情认真的程度,在处理工作事务上不应该有的推拖就不应该推拖一秒。这就是工作的重要性,这也是个人价值实现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