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市高院与厦门大学联合举行签约活动,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厦门大学党委书记、中国科学院院士张荣出席签约活动并讲话。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理秋,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尤延铖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高院办公室、干培处负责人,厦门大学学校办公室、国内合作办公室、法学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厦门大学素有“南方之强”的学术底蕴,作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在国际法、财税法、海洋法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上海法院作为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司法机关,近年来在金融审判、知识产权保护、涉外海事司法等领域积累了丰富实践。此次签约,是“上海法院智慧+厦门大学力量”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共育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合作协议涵盖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实务研讨、互聘互派、智库共享、合作培训、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数字平台建设等10个方面内容,并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不定期互访机制、项目推进机制。
贾宇院长在讲话中就双方深化合作提出三方面展望:一是夯实专业根基,构建法治人才合作培养的“共同体”。通过双向交流,实现师资优势互补,共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二是赋能区域联动,树立沪厦两地合作的“新标杆”。在合力服务国家战略上树立标杆,在合力破解司法难题上树立典范。三是深化合作机制,推动院校合作取得“新成果”。推动法院的“案例”成为高校的“教材”、高校的“智慧”成为法院的“方案”,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上海法院智慧和厦门大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