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0日,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在上海举行。最高法院副院长沈亮、上海高院院长贾宇、浙江高院院长郑青、贵州高院院长茆荣华、新疆高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出席并致辞。来自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6个国家的地方法院大法官代表,中国上海、浙江、贵州、新疆四地法院法官代表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相关人员等共100余人参加。
最高法院副院长沈亮在致辞中指出,举办本届论坛是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天津峰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第二十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成果的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促进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地方法院间的司法经验交流,丰富上合组织国家司法合作机制。中国法院愿与各国地方法院一道,持续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协作,共商发展良策、共促互利共赢,不断深化上合组织框架下的司法交流与合作,为推进世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上海高院院长贾宇在论坛上提出希望成员国法院之间加强人才培养的交流与互鉴、深化科技成果的共享与应用、拓展司法协作的广度与深度的三点倡议。
本次论坛设“法官培训”“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跨境贸易司法保障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三个分论坛。与会各国地方法院大法官在开放、友好、互信的氛围中围绕各议题进行广泛研讨,积极研提新倡议新举措,共同探索司法交流合作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