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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制 出 境
    被执行人杨国隆,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案号  (2017)沪0101执3845号
 被执行人  杨国隆
 被执行人地址  台湾省台南市
 执行标的金额(元)  5061831.94
 申请执行人  上海宏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黄浦区人民法院  53584777、6385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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