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执行信息
限 制 出 境
    被执行人高龙,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案号  (2017)沪0107执2987号
 被执行人  高龙
 被执行人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855弄651号
 执行标的金额(元)  0
 申请执行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普陀区人民法院  62658619
【关闭窗口】
您是第1153167190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