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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制 出 境
    被执行人沈嘉鑫,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案号  (2025)沪0106执3537号
 被执行人  沈嘉鑫
 被执行人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古北路1699号2002室
 执行标的金额(元)  5072800
 申请执行人  上海宏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静安区人民法院  627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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