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执行信息
限 制 出 境
    被执行人张巧珍,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案号  (2025)沪0109执126号
 被执行人  张巧珍
 被执行人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5599弄156号502室
 执行标的金额(元)  200200
 申请执行人  盛晓中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虹口区人民法院  56333300-1213
【关闭窗口】
您是第1110739115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