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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制 出 境
    被执行人陆凯文(LU KEVIN JINGSONG),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案号  (2025)沪0112执8524号
 被执行人  陆凯文(LU KEVIN JINGSONG)
 被执行人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80弄31号
 执行标的金额(元)  64309.24
 申请执行人  上海海平物业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闵行区人民法院  6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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