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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制 出 境
    被执行人朱静,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案号  (2023)沪0112执16344号
 被执行人  朱静
 被执行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333弄18号1201室
 执行标的金额(元)  58317635.53
 申请执行人  深圳正天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闵行区人民法院  6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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