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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拍 卖
     被执行人江苏金科天宸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康林),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委托中介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评估,并经摇号,已选定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案号  (2023)沪0114执10352号
 被执行人  江苏金科天宸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康林)
 被执行人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1号1幢
 执行标的金额(元)  88164839.44
 申请执行人  
 拍卖机构  上海晟安拍卖有限公司:61152617;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嘉定区人民法院  595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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