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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拍 卖
被执行人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飞),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委托中介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评估,并经摇号,已选定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案号
(2023)沪0114执10352号
被执行人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飞)
被执行人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双宁路161-197-2号
执行标的金额(元)
88164839.44
申请执行人
拍卖机构
上海晟安拍卖有限公司:61152617;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嘉定区人民法院 595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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