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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5)沪0120执7466号

申请执行人:刘某,女,1992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射阳县。
被执行人:某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周某。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某某公司仲裁一案中,刘某于2025年8月29日向本院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5)沪0120执7466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朱跃星
  审  判  员 周宵祥
  审  判  员 方杨敏
  书  记  员 夏孝忠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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