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上海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措施不断优化,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浦东新区法院、普陀区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非常重视,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感谢您对于本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肯定。同时,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制度执行不到位、诉调对接工作中存在的调解不及时、诉调中心转出案件衔接机制不畅等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好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流程规定”的建议
  2016年8月,高院对上海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汇编,并在上海法院网予以公布,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但由于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每年法官岗位均会有些变动,同时也会聘请新的调解员,在对相关制度掌握执行上还需要加强教育。下一步,我们将要求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认真查找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高院也将加强对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监督检查,确保诉调对接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关于“诉调对接工作时限”的建议
  今年4月3日,我院召开了全市法院立案信访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会上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一步对严格落实好诉调对接工作时限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对此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相关规定落地见效。有关督查情况我们将适时向您通报。
  感谢您对上海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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