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司法局
沪高法〔2022〕383号
公 告
2022年9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高院)、上海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破产管理人扩容第三轮评审相关事项的公告》。
现经市高院、市司法局复核,确认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一、二轮总分由56.76分调整为56.26分,排名由第19名调整为第21名,具体进入一级管理人面试的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市高院、市司法局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联合领导小组拥有对相关公告和评审标准的解释权。
附件:进入一级管理人面试的机构名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进入一级管理人面试的机构名单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上海九威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上海华鸿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承办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 |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一科 | 2022年10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