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送达公告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古德堂
[2025-07-16]

(2025)沪73民初2306号

古德堂:
    
本院受理四川省宏业建设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一、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销售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的侵权行为;二、依法判令被告一销毁库存侵权商品,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三、依法判令所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律师费等合理费用陆万元;四、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所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并定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年波路88号)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参加庭审,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025年7月16日
关闭页面
您是第977664859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