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送达公告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吴玉银
[2025-07-18]

(2024)沪73民初2673号

吴玉银: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梦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吴玉银、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2025年9月17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年波路88号)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参加庭审,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025年7月18日
关闭页面
您是第977663086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