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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海口琼山传至百货商行
[2025-07-23]

(2024)沪73民初3728号

海口琼山传至百货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拣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口琼山传至百货商行、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年波路88号)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庭审,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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