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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戴敏
[2025-07-23]

(2025)沪0104民初8573号

戴敏:
    本院受理戴辰诉戴敏、唐云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被继承人的遗产: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徐字(1997)第007669号所有权归原告。(房地坐落:徐镇路400弄30号,室号:1104室,现坐落:虹桥路400弄3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龙漕路12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汇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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