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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谢晨阳
[2025-08-03]

(2025)沪0115民初59574号

谢晨阳(身份证号:
    6104**********2830):本院受理王超诉谢晨阳(身份证号:6104**********2830)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周浦第五调解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繁荣路380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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