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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裁判文书——田中来
[2025-08-04]

(2025)沪0117民初3232号

田中来:
    本院受理来建平诉田中来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沪0117民初3232号民事判决书。现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佘山法庭第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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