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73民初2997号
杭州勇烨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高梵(浙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勇烨服饰有限公司、李海英、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年波路88号)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参加庭审,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