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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姜浩文,朱星全,马怡倩
[2025-08-05]
(2024)沪0105民初24592号
姜浩文、朱星全、马怡倩:
本院受理原告周蔚诉被告金菁、荣华及第三人姜浩文、朱星全、马怡倩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五法庭或在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宁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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