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送达公告
送达裁判文书——胡士洪,郑志星,盛海平,郑建华,盛英信,杨友洪,上海正泰断路器有限公司
[2025-08-09]

(2025)沪0115民初26408号

胡士洪,郑志星,盛海平,郑建华,盛英信,杨友洪,上海正泰断路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德信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士洪、郑志星、盛海平、郑建华、盛英信、杨友洪、第三人上海正泰断路器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沪0115民初26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蔡伦路28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9日
关闭页面
您是第982942145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